土壤场调检测
检测内容:
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潜在污染场地:
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理潜在危险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的场地;
场地环境调查: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土壤质量检测
检测范围:
有机质、矿物质、pH值、养分、肥力、肥料、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元素、放射性元 素、全成分、理化性质等物质
检测项目:
理化检测指标、金属检测指标、有机检测指标等
地下水检测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国家出台了地下水的各项量值标准—GB/T 14848-9.。
检测项目:
按照理化检测指标、金属检测指标、有机检测指标、微生物检测指标、放射性指标进行全方位检测,数据分析与整合。
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
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1、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2、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3、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4、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5、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文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
4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 、近1年的监测报告复印件(新建项目除外);
6 、近1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复印件(新建项目除);
7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复印件,以及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的说明;
8 、排污口照片;
9 、《排污许可核定
评估报告》及《排污许可核定评估报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环发[2013]91号)文件要求,《排污许可核定评估报告》由申请人委托编制。
1、申请
排污企业向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以下简称环保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环保窗口出具受理单,并领取办理排污许可证相关资料。
2、核查
环境监察大队、所在辖区中队出具初审意见后,将相关档案资料转交污管科,由污管科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的污染物种类、排污量进行现场核查。
3、签发
污管科依据排污企业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报批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签发。
4、发证
污管科将办理好的排污许可证交环保窗口,由环保窗口通知排污企业领取。